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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天十誡

筆者:戚宜君        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


聊天就是「閒談」,俗謂「瞎扯淡」,也有戲稱「擺龍門陣」者。 一些得閒的人,湊在一塊兒,彼此寒暄關懷,交談鄰里瑣事、親友近況、時局變化;或報導、評斷、求教、投訴,或施展機鋒——天南地北,不拘形式,了無章法;古往今來,各抒己見,漫無邊際。其狀況不一,效果互異;然皆說過就算,無人當真,真個是船過水無痕,比酒席筵前談話還要廣泛飄忽。 聊天時,有人觀點不同,聲震屋瓦,面紅耳赤,甚至互不相容,大打出手,令人敬而遠之;有人娓娓款談,開懷大笑,態度親切,自然受人歡迎。究其原因,乃是懂或不懂聊天誡律的關係,此律雖無明文規定,卻有約定俗成而犖犖大者諸項: 第一,不宜肆意炫誇:從本身炫誇到家族的榮位、金錢等,使聽者自嘆弗如,進而由自卑轉為自重與自尊,面色和態度,自必不悅。譬如,「我」字太多的文章,常會引起讀者反感,而難以引人入勝,聊天亦復如是。談自己談得太多,已使人索然無味,何況大肆炫誇,一味抬高自己,甚至壓低別人,焉能聊得下去。 第二,不宜張牙舞爪:為了加重語氣,吸引他人注意,難免比手畫腳,但若手勢繁多,到「張牙舞爪」的程度,直衝對方顏面而來;或因習慣使然,氣焰薰天,故示權威,儼然上司訓話,使人厭煩殊甚,試想誰會心甘情願乖乖聽訓呢? 第三,不宜傾倒心裡垃圾:抓住機會便把自己所有的不滿、不幸、不平、不屑與挫折委曲、憤懣情事,盡情傾洩,以尋求同情和安慰;然則事不干己,別人不過是接收了一大堆垃圾話而已。除非是至親好友,誰願意當垃圾箱呢? 第四,不宜只說不聽:自命不凡,自以為是,淊淊不絕、聲若洪鐘,自我意識太濃,不知尊重別人,只顧自己快意宣洩,別人很難有置喙餘地;如此霸道作風,一味疲勞轟炸,如何聊得下去。 第五,不宜距離太近:人與人間有形與無形的距離,有其共同認知的標準;聊天距離太近,難免口沫橫飛,使人消受不了,倘若不是吐氣如蘭,乃至「氣息」欠佳,聽者苦不堪言、受害不淺,豈能長時間容忍。又常見有湊近耳畔講話者,更為不妥! 第六,不宜信口開河:品評人物,不可過份偏執,別人也許有不同看法;談論時事,往往各有立場,角度不同 ,見解互異。言談尤忌信口開河、胡亂發言,而經不起驗證。 第七,不宜論人是非:諺云:「是非只因多開口,煩惱皆因強出頭。」漫不經心地道人是非,一旦傳到當事人耳朵裡,修養好的人也許一笑置之,等而下之者,豈能不興師問罪,那就是自找麻煩了! 第八,不宜引起爭執:既然是閒談聊天,彼此不必太過認真,何況是非對錯,並無一定的標準,角度、認知、意識之不同,看法自然有落差,如果互不相讓,甚至爭執不休,亦難有結論,只是徒然勞神傷感情而已。 第九,不宜碰觸隱私:人人都有隱私,那些尷尬、傷感、缺失的資料,一旦觸及,頓感不安和躁切,遂使氣氛丕變,甚至不歡而散,這真是「那壺不開提那壺」,使人不快,還茫然無知呢! 第十,不宜交淺言深:語云「逢人只說三分話,不可盡拋一片心」,自己的缺失、懊惱、後悔及痛苦心事,不必隨意和盤托出,若聽的人無動於衷、聽過就算還好,就怕有心人聽入耳裡、記在心裡,來日當作把柄,給予制約,則無法彌縫矣! 以上所言,謹就一般現象略加列舉而已,其他不妥、不佳之處尚多,如表情猙獰、出言不遜、用語粗鄙、亂開黃腔等不勝枚舉,單有一項就惹人討厭。 如何能夠成為普受歡迎的聊天對象,從而成為大家喜愛的人,只要避免犯誡,相互尊重,注意談話禮節,相信大家都能聊得痛快,都能做個好朋友! (點閱次數:1090)